平原省建置缘由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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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申志锋.平原省建置缘由考[J].河南科技学院学报,2015(3):104-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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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申志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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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暨南大学历史地理研究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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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平原省建制始于1949年8月1日,止于1952年11月15日,位于今山东、河南、河北的三省结合部,是中原地区的核心地带。它的设立不仅是其本身发展的需要,还是区域发展的结果。同时,平原省在成立后,各个专区所辖县数量是逐渐减少的,最终趋于稳定,这恰恰反映政区建设就是一个不断探索与优化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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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平原省 新乡市 根据地 治理黄河 华北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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