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的人性化方向——基于制度设计的视角 |
| |
引用本文: | 何园.中国法律的人性化方向——基于制度设计的视角[J].科学与管理,2009(4):74-75. |
| |
作者姓名: | 何园 |
| |
作者单位: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430074 |
| |
摘 要: | “人性”这一概念在日常生活中的频繁使用,引起了部分学者关于法律是否应当提倡人性化的思考。人性作为一个重要的问题,不仅是我们做事行事的基础,也是进行法律制度设计的前提。人性善恶兼有的本质使人们注意到了其在法律领域中的价值。从“人性善”出发设计法律,才能保障人的正当权利,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而从“人性恶”出发设计法律,才能限制权力,防止权力腐败损害人民的权利。本文针对当代中国法律主要是建立在“性善论”的基础上以及由此而产生的负面影响,强调“性恶”的重要作用。只有既考虑到人有善的一面,又认识到人性中恶的一面,由此出发,才能真正实现法律的人性化。
|
关 键 词: | 人性 向善性 无赖理论 权力制约 法律人性化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