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电视法制节目主持人角色定位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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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蒋新苗.对电视法制节目主持人角色定位的思考[J].视听纵横,2009(3):94-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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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蒋新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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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电视台教育科技频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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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国电视法制节目诞生的标志是1985年上海东方电视台《法律与道德》栏目的开播,经过20多年的发展,法制节目已经成为中国极具社会影响力和独特价值的电视节目类型。据国家广电总局统计,目前全国开办法制节目的卫星频道有33个,各地的电视法制栏目有六七十个,法制类电视节目以专题类节目10%的播出量占据了19%的收视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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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上海东方电视台 电视法制节目 节目主持人 角色定位 国家广电总局 法制栏目 社会影响力 节目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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