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完善学校的“制度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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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金建陵.进一步完善学校的“制度条件”[J].教学与管理,2003(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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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金建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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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南京市下关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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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任何社会及社会集团,要想顺利地实现其目标,必须用一定的标准、规则与程序来统一和约束其成员的行为。这种为保证实现团体目标而要求其成员共同遵守的条例、规则、程序就叫作制度。办一所学校,也要有一些最基本的“制度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六条就明确规定,设立学校必须具有以下四个基本条件:第一,有组织机构和章程;第二,有合格教师;第三,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等;第四,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在设立学校的四个“基本条件”中,第二至第四即是人、财、物方面的条件,唯有“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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