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县级公共图书馆图书登记注销工作的初步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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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马天驹.我省县级公共图书馆图书登记注销工作的初步改革[J].图书馆建设,1980(Z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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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马天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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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黑龙江省图书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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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原因一九七八年以前,我省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所实行的图书登记,基本上是沿用传统的方法,即总括、个别双重登记制度。这种双重登记是互相联系、互相补充、互相制约的,它是图书馆图书财产变化情况的基本记录。尤其是个别登记,一书一号,是图书财产的清册,一向被认为是清点图书,人员交接的根据。当图书馆藏书有了变化,进行剔除或注销时,书号和帐号相符,方可注销。这套登记制度是前人在长期实践中创造的行之有效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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