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法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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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吴正俊,张志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法制[J].凯里学院学报,199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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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正俊 张志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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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南交大硕士 研究生,四川成都西南交大308信箱610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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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离不开法制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本质上是一种法制经济。党的十四大指出:“我国经济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是我党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长期探索作出的历史性的选择。全国人大八届一次会议充分地肯定了这一决策,并在修改的宪法中提出:“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成为我国宪法中一项崭新内容,上升到了国家根本大法的高度。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和法制建设得到了协调、快速的发展,有力地促进了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迅猛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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