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瑕疵与程序公正──江苏省工商局处罚南京市煤气公司行政诉讼案评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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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莹莹.程序瑕疵与程序公正──江苏省工商局处罚南京市煤气公司行政诉讼案评析[J].信阳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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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莹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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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京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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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程序瑕疵是在保证主要事实明确、实体基本公正基础上的次要性程序违反,不会根本影响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的实现,在法律后果上也不以无效或被撤销为必然。通过对一个程序争议的典型行政诉讼案例的分析,在论证程序正义的双重性价值的基础上,区别程序瑕疵和程序违法 (狭义 )的不同特征和法律后果,可使程序法在行政处罚中的适用更具可操作性和说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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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程序瑕疵 程序违法 程序公正 实体公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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