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适宜推行联合档案室而不是文件中心 |
| |
引用本文: | 邵华.我国适宜推行联合档案室而不是文件中心[J].中国档案,2006(4):20-22. |
| |
作者姓名: | 邵华 |
| |
作者单位: | 安徽大学档案学专业2004级研究生,230039 |
| |
摘 要: | 近年来。针对我国机关档案窒出现的种种小足之处,档案学界有不少学者主张在我国推行文件中心,也有学者认为应当实行档案管理的多元化,即主张档案馆、机关档案室、联合档案室、档案寄存中心、文件中心等多种形式的档案保管机构并存。笔者以为。首先,文件中心不适合我国的具体国情。不宜对其采取“拿来主义”;其次,档案保管机构的多元化,不成当是无主体的多元化,单纯的多元化只会导致管理的混乱,这是不符合我国档案管理体制的基本原则——“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有鉴于此,笔者主张在我国推行联合档案室,用以解决我国档案事业体系在社会转型时期所面临的若干挑战。原因综述如下:
|
关 键 词: | 联合档案室 文件中心 档案管理体制 档案保管机构 机关档案室 适宜 档案寄存中心 “拿来主义” 社会转型时期 档案事业体系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