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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适宜推行联合档案室而不是文件中心
引用本文:邵华.我国适宜推行联合档案室而不是文件中心[J].中国档案,2006(4):20-22.
作者姓名:邵华
作者单位:安徽大学档案学专业2004级研究生,230039
摘    要:近年来。针对我国机关档案窒出现的种种小足之处,档案学界有不少学者主张在我国推行文件中心,也有学者认为应当实行档案管理的多元化,即主张档案馆、机关档案室、联合档案室、档案寄存中心、文件中心等多种形式的档案保管机构并存。笔者以为。首先,文件中心不适合我国的具体国情。不宜对其采取“拿来主义”;其次,档案保管机构的多元化,不成当是无主体的多元化,单纯的多元化只会导致管理的混乱,这是不符合我国档案管理体制的基本原则——“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有鉴于此,笔者主张在我国推行联合档案室,用以解决我国档案事业体系在社会转型时期所面临的若干挑战。原因综述如下:

关 键 词:联合档案室  文件中心  档案管理体制  档案保管机构  机关档案室  适宜  档案寄存中心  “拿来主义”  社会转型时期  档案事业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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