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法律机制的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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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志勤.论我国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法律机制的建构[J].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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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志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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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师范大学法政学院,上海,2002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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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建构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法律机制时,必须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效率与安全、重整与清算这三对法律关系.通过对美国应对金融危机所采取的一系列举措进行梳理,可以从中找出了在建构我国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法律机制时值得借鉴的部分.具体来说,就是要在危机发生前建立系统的金融风险预警法律机制,在危机进行过程中设置完善的法律救助机制以及完善的宏观审慎的金融监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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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美国金融危机 政府与市场 效率与安全 重整与清算 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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