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现阶段传媒法发展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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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蒋新苗.关于中国现阶段传媒法发展的思考[J].视听纵横,2009(2):26-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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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蒋新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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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电视台教育科技频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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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学界对于传媒法以及传播法之间的区分尚有争议。传播法又称大众传播法,为英文mass media law对应之中文。根据我对传播法功能之理解,传播法通常旨在调整言论发表者、受众、传媒渠道、传媒机构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传播法最主要的特征在于,其具有相当广泛的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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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传媒机构 大众传播 中国 权利义务关系 media law 言论 受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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