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要争取与家庭形成共识——素质教育评说之十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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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谭虎.学校要争取与家庭形成共识——素质教育评说之十三[J].江苏教育,1997(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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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谭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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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家庭教育对孩子的成长发展具有极为重要、不可替代的作用和影响,是整个教育工作不可或缺的重要方面。为了保证素质教育的顺利实施,学校必须与家庭形成共识,才能保持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的协调一致。 实施素质教育的关键是转变观念。学校首先必须端正自身的教育思想,同时,对端正家庭教育观念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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