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德美澳等典型国家高职教师培养培训的启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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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邓敏.新德美澳等典型国家高职教师培养培训的启示[J].教育教学论坛,2014(46):41-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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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邓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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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湖南 长沙,410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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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湖南省教育科研“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课题《高职教师培养培训创新模式国际比较研究》,批准号XJK013CZY0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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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新加坡、德国、美国、澳大利亚(以下简称四国)的高职教师培养培训具有共同特色:独立的高职教师资格制度,高标准的准入制度,健全的教师聘用机制,完善的教师培养培训体系。而我国在这几个方面与四国有明显差距。借鉴四国的成功经验,从中得到启示:加强我国高职院校师资队伍建设,要从职教教师资格制度改革、师资引进与培训等方面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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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高职教师 培养培训 特色 启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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