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讯问语言中的模糊语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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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婷婷.论讯问语言中的模糊语义[J].考试周刊,2008(19):213-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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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婷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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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大学英语部,广东,广州,5106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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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本文先论述了作为人类自然语言客观属性的模糊性,及其在语义上的突出体现--语义模糊性,然后进一步讨论了法律语言中的模糊语义.本文的中心是讨论模糊语义在作为法律语言一部分的讯问语言中的存在情况,及其所能起到的四种主要功用:造成错觉、促其交待、深挖余罪:减少刺激、缓解时立;鼓励招供、防止诱供;挫败反审讯伎俩、保护我方.警察讯问中,对模糊语义的合理利用是尽快实现侦查破案的有力手段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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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模糊性 模糊语义 警察讯问 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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