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遣员在新疆的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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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齐清顺.清代遣员在新疆的贡献[J].喀什师范学院学报,198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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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齐清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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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遣员,又称废员,或称戍员,亦成革员,是被清政府以各种罪名革职后发遣边远艰苦地区“效力赎罪”的官员的总称。为了与同期被清政府发遣边远艰苦地区服役的普通军民,即遣犯或常犯相区别,有时又称为官犯。清代新疆是全国几个“边外极苦之地”中的一个,因此,也是清政府发送安置遣员的主要地区之一。据新疆官员在乾隆五十四年(1789年)报告说,仅伊犁、乌鲁木齐两地,除已经返回内地的外,遣员共积达“二百七十余员名”。在嘉庆五年(1800年)伊犁将军举行的一次阅兵式上,仅惠远城一地即有“废员共七十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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