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防卫过当的罪过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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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马继东.试论防卫过当的罪过形式[J].绥化学院学报,199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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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马继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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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当防卫是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益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对实施不法侵害的人采取的必要防卫行为。这是我国刑法赋予公民的一项重要的合法权利,对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具有深远意义。但是,防卫是有限度的,不是任意的,防卫行为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危害,就构成了防卫过当。《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虽然规定了防卫过当应当酌情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但防卫过当毕竟构成了犯罪,还是要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现在要讨论的是怎样才构成防卫过当的罪过形式的问题。任何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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