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章程”考:正名、正源、正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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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延成.大学“章程”考:正名、正源、正义[J].黄河科技大学学报,2012,40(1):81-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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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延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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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吉利大学教学促进中心,北京,102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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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无论是政府系统内还是学界,对大学“章程”一词的使用,存在着语意不清、适用范围混乱的现象。大学应依据政府法律法规和大学规程,制订相应的针对具体事务、具体人员、具体领域的“规定”,以区别于立法机构或政府教育主管部门为设立大学而制定的法令(act)、条例(ordinance)、特许状(charter)等。大学规程的要义,是要清晰确立负责学校决策、行政、学术的有关组织机构以及其产生、组成、运行等的规则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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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大学章程 大学规程 决策体系 行政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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