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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要双倍工资时效应从用工之日满一年起算
摘    要:<正>2012年3月,李某应聘到某纺织有限公司,从事印染工作。公司一直未与李某签订劳动合同,未为李某缴纳社会保险费。2014年6月,李某提出辞职,解除了与公司的劳动关系。2014年7月4日,李某诉至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请求公司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23100元,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经济补偿5250元。对于是否应当支付双倍工资,双方各执一词。公司辩称,李某要求双倍工资的仲裁请求,超过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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