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仲舒的“仁义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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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周桂钿.董仲舒的“仁义论”[J].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8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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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桂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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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美国王安研究院汉学研究奖助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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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先秦儒家提出仁义学说,广泛传播,成为其他学派也比较关心的问题。经过互相影响,互相综合吸取,仁义学说不断发展。汉代董仲舒对仁义学说的发展也作过一定的贡献。为了叙述的方便,仁与义,先分别讲,后再合议。一、仁孔子提出仁的学说,认为仁的意义是:“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论语·雍也》)。自己想立,也要使别人立,自己要达,也要使别人达。就是说有好事就要想到别人,让别人也得到好处。与此相反,“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论语·颜洲》),自己不想要的,也不要强加给别人。这两方面也可以表述为“与人为善”和“害人之心不可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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