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教学是引导学生在实践活动中探究、感悟的过程。因此,在语文教学中,教师要为学生动手、动口、动脑提供足够的素材、时间和空间.为他们的个性发挥和相互之间的交流提供多种多样的机会,让学生多种感官并用,在“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的情感波澜中,积极地参与,主动地发展。《语文课程标准》提出:“学生是学习和发展的主体。语文课程必须根据学生身心发展和语文学习的特点,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和不同的学习需要。爱护学生的好奇、求知欲.充分激发学生的主动意识和进取精神.倡导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笔者认为,在语文教学中,教师要激发学生学习语文的兴趣,使他们真正成为课堂学习的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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