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铲除滥用权利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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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杨淑慧.要铲除滥用权利现象[J].记者观察(上半月),199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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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淑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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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现代社会作为法律上的权利这一概念,它已不再是虚无的口号,而 成为一种具有物质意义的载体。因此,在权利行使中的权利滥用的 问题也就成为一个重要的应予关注的问题。 滥用权利的情况多发生在国家机关内掌握权力的工作人员中。然而在实践中,我们却往往仅把滥用权利的行为看作是工作作风等职业道德方面的问题,在处理上,也往往以批评或自我批评了事,这是一种错误的认识和做法。 国家为什么要把权利滥用行为认定为一种违法行为?这是因为,首先,法律上的权利所规定的自由不是领导者的任意行为,权力的行使,必须与客观规律相一致。例如,廉洁奉公是现代国家管理必须遵循的准则。美国在1978年颁布了《政府道德法》(廉政法),我国《公务员法》也对廉政问题作了特别的强调。如果为政不能清廉,国家机关运行机制将会名存实亡,必然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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