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型期民意表达的合法性与可行性——兼论新闻传播学视野下的公民社会理论重构 |
| |
引用本文: | 梁锋.转型期民意表达的合法性与可行性——兼论新闻传播学视野下的公民社会理论重构[J].新闻前哨,2012(4):13-21. |
| |
作者姓名: | 梁锋 |
| |
作者单位: | 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
| |
摘 要: | 当前,中国正处于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民意表达成为社会和谐有序发展的重要影响因子。本文结合罗彩霞被冒名顶替事件出现的困境认为,发端于西方的用以维护公民个人权益以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公民社会理论存在困境,需要理论重构。在对公民社会理论进行历史考察,尤其重点考察当代思想家哈贝马斯公共领域相关论述,以及对互联网时代民意表达现实关照的基础上,本文对新闻传播学视野下的公民社会理论重构作出自己的思考,为转型期民意表达合法性与可行性提供理论支撑。
|
关 键 词: | 公民社会 民意 理论 重构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