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信息·数字
摘    要:广播电视要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日前,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出《关于广播电视节目和广告中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通知》。通知指出,广播电视作为大众传媒,担负着引领和示范的职责,必须带头规范使用通用语言文字,做全社会的表率。通知要求,广播电视要推广和传承成语等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独特表达方式,充分展现其文化精神和语言魅力,不能因为肆意乱改乱用造成文化断代和语言混乱。各类广播电视节目和广告应严格按照规范写法和标准含义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

关 键 词:广播电视  通用语言  电视节目  电视纪录片  播出机构  语言魅力  大众传媒  网络视听  广播频道  广播影视系统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