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课程视野下教师的六种课程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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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苏小红.新课程视野下教师的六种课程权利[J].当代教育论坛,2005(22):92-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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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苏小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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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东师范大学教育管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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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课程权利是指课程政策、课程标准、课程理念所赋予教师的有关课程决策、设计、评价、实施等方面的权力及利益,它必须与教师应承担的职责相匹配。有专家指出,“在此次的课程改革当中教师明显感觉到了自己的自主权大了。过去他们做教师,只要按部就班、照本宣科,现在他们不仅要自主选择教科书,还要灵活调配课程,自主地运用哪些外部资料,甚至自主觉得到哪些地方去上课……他们不仅是课程的执行者,还是课程的开发者、研究者、建设者、管理者”。1966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关于教师地位的建议》指出,“应把教学视为专业的职业”,规定“教师在履行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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