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所式律师实训教学的目标定位与价值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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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邓路遥.诊所式律师实训教学的目标定位与价值设计[J].大众科技,2010(5):169-1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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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邓路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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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广西,南宁,230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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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新世纪广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十一五"立项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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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诊所式律师实训教学是一种全新的教育理念、科学的教育方法。它打破了以教为本的传统教学理念,对法学教育的培养目标、价值设计、课程构建、教学模式等进行了全面反思和全新的定位。其价值不囿于传授了某种法律知识或培养了某种技能,而在于激发学生内在的学习潜能,职业意识,培养了一种终生受益的学习方法。实践证明它可以弥补传统法学教育的不足,拉近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距离,使法学教育更完善,更符合社会发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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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诊所式 律师实训 目标定位 价值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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