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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人身权的特殊性及其法律保护
引用本文:王俊荣.记者人身权的特殊性及其法律保护[J].新闻记者,2009(6).
作者姓名:王俊荣
作者单位:西北政法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摘    要:记者的权利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记者作为公民所享有的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的一切权利;另一部分是记者从事新闻工作所享有的权利.在这种权利结构中,前者是基本权利,后者为职业权利,后者是以前者为基础和前提的.人身权是宪法和法律明文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记者自然应当享有.如果记者不享有人身权利,则其职业权利将成为空中楼阁而无法实现.在新闻采访活动中,记者的人身权利最容易、最经常地被人侵害,而且记者的人身权较之一般公民的人身权有其特殊性.因此,对记者的人身权进行探讨,大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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