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发达国家教育立法的基本特色及对我国的启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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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赐平.主要发达国家教育立法的基本特色及对我国的启示[J].教育探索,2003(11):58-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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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赐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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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华师范大学,教育系,四川,南充,637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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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主要发达国家十分重视教育立法,其教育立法内容丰富、体系完备、程序严格、技术高明,注重教育投资立法,有广泛的教育法律监督系统,教育立法与教育改革已经形成良性循环。他们的经验昭示我们:必须坚持教育法制化道路,完善教育法规体系,规范教育立法程序,改进教育立法技术,强化教育法律监督系统,搞好教育立法规划,丰富教育立法的表现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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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发达国家 教育立法 基本特色 教育投资 教育法律监督系统 |
文章编号: | 1002-0845(2003)11-0058-02 |
修稿时间: | 2003年2月10日 |
The basic characteristics of educational legislation of major developed countries and its enlightenment to our countr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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