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果与伯尔尼公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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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于平安.雨果与伯尔尼公约[J].世界文化,2008(2):41-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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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于平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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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自1992年我国加入暂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以下简称伯尔尼公约)至今已有十几年了。多年来,因所学的专业和从事的业务,我曾多次赴法国巴黎考察版权工作。对于法国杰出的作家和诗人维克多·雨果为建立法国文学创作者自己的著作权保护机构——法国文学家协会所做的工作,特别是为促成制定一个保护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的国际公约——伯尔尼公约作出的贡献,我有了更深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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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伯尔尼公约 雨果 文学艺术作品 作品著作权 法国巴黎 保护机构 版权工作 法国文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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