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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提示
摘    要:◆新闻出版总署很快将下发《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过去只有国有企业可以从事出版物的批发业务,根据新修订的管理规定,民企将很快取得出版物的批发经营权。同时,新闻出版总署还将修改所有的部门规章,限制民企发展的不必要规定将全部取消。 ◆新闻出版总署已经和外经贸部(在今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前——编者注)起草了关于外商设立期刊,图书、报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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