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来规定校长听课? |
| |
引用本文: | 黄文龙.谁来规定校长听课?[J].教书育人,2007(8). |
| |
作者姓名: | 黄文龙 |
| |
作者单位: | 福建南安市福玲中学 |
| |
摘 要: | 作为“师者之师”,校长必须对本校教师的教学进行了解、检查、督促和帮助;作为“专家型教师”,校长必须对教学进行学习和研究。听课就是校长的基本工作之一。现在有许多地方是由教育局给校长下达听课任务,通常要求每学期听30节,这是基于“校长都是懒汉”的推论而规定的,是不讲究实效的。谁来规定中小学校长听课?我认为应该由学校来规定,理由是: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