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阳光体育运动课程化”探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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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史海现.中小学“阳光体育运动课程化”探究[J].洛阳师范学院学报,2013(8):79-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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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史海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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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洛阳师范学院体育学院,河南洛阳471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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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2010年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0BTY029); 2010年度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L101303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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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洛龙区教育局把阳光体育运动作为实施素质教育的突破口,创新性地提出将阳光体育运动课程化,并深化为"大课间行为艺术新课程体系".该体系是:校长作为第一负责人,是新课程设计运筹的主体;体育教师是指导的主体;各年级主任是管理、协调的主体,班主任是实施、监督的主体.阳光体育运动课程化保证了学生每天锻炼1h,调动了学生积极参加体育活动的主动性,提高了学生身心健康和运动技能,培养了锻炼兴趣和良好习惯,并使跳绳运动从特色向传统发展,也有效地促进了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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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洛阳市洛龙区中小学 大课间行为艺术新课程 阳光体育运动 课程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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