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社会保险基金筹集法律制度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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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新民,曹明睿.我国社会保险基金筹集法律制度研究[J].西南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4,30(2):58-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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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新民 曹明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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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西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重庆市400715 [2]西南政法大学经济贸易法学院,重庆市400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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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2001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社会保险基金法律问题研究"(01CFX004),项目负责人:张新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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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社会保险基金是社会保险的物质条件,社会保险基金筹集是社会保险工作的起点和首要环节。法律制度对于社会保险基金筹集所做出的设计和安排是社会保险法律制度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就我国目前社会保险基金筹集的法律制度安排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来看,还必须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基金征收对象的范围,完善国家、用人单位和劳动社会保险税(费)负担的比例,改革筹集方式并拓展基金筹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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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社会保险基金 筹集 法律制度 安排 完善 创新 |
文章编号: | 1000-2677(2004)02-0058-05 |
修稿时间: | 2003年10月21 |
Study on the Legal Institutions of Social Insurance Fund Collecti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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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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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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