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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大学人文社科公共课教师的角色定位--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师为例
引用本文:李金.浅析大学人文社科公共课教师的角色定位--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师为例[J].文教资料,2014(12):107-109.
作者姓名:李金
作者单位:广西民族师范学院思政部,广西崇左532200
基金项目:2012年度新世纪广西高等教育教改工程立项项目(编号:2012JGB239)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摘    要:大学人文社科公共课教师担负着为社会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接班人的重任,使他们理解和坚守人性“真、善、美”,勇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理想追求、敢于担当和道义感的优良品德。然而,在高等教育功利化办学目标及当下大学生实用主义思想的影响下,高校人文社科公共课教学实效性普遍低下,致使部分人文社科公共课教师不安于坚守自己的工作岗位,最终使人文社科公共课陷入“教师不愿教,学生不愿学”的尴尬处境。构建完善的人文社科公共课教师评价体系,提高教师的修养,改变重科研轻教学的思想,理解和尊重学生,成为如今人文社科公共课教师角色正确定位、增强人文社科公共课教学实效性的有效路径。

关 键 词:大学人文社科公共课  教师角色定位  教学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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