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理念下的语文教学应处理好的诸种关系(续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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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黄亢美.新理念下的语文教学应处理好的诸种关系(续二)[J].广西教育,2003(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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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亢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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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西小学教育研究中心 教研员、特级教师、自治区基础教育改革专家指导委员会小学语文学科组组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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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五、处理好主导与主体的关系新课改最大的亮点之一就是教师教学行为和学生学习方式的变革,教师由过去的课堂主宰者和主讲者变成了学生学习活动的组织者、引导者和参与者,学生由过去被动地、接受性地学习转变成为自主、合作、探究性的学习。《语文课程标准》在“教学建议”中明确指出,要“充分发挥师生双方在教学中的主动性与创造性”。从教与学这一物两面的统一体来说,又可以说师生双方都是主体。当然,从教的角度来说,教师重在组织和引导上,对学生要引而弗牵,以充分凸显其主体性。现在的课堂教学与过去比较,最突出的表现就是学生的自主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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