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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业契约论(四)——盐业合伙契约例析
引用本文:支果,吴斌,曾凡英.盐业契约论(四)——盐业合伙契约例析[J].自贡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6,21(4):13-18.
作者姓名:支果  吴斌  曾凡英
作者单位:四川理工学院中国盐文化研究中心,四川自贡643000
基金项目: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2005规划立项课题
摘    要:盐业契约是指有关盐井开凿以及盐业生产、经营、管理等契约规范的总称.在中国契约法律制度和盐业文化体系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盐业合伙契约作为盐业契约中一种独具中国民族特色的资本组织形式.具有许多不同于中外其他合伙契约的特点,从法律角度去深入探析盐业合伙契约.有助于进一步认识契约法律制度本土化发展和在外来文化的冲击下的有中国特色的契约法律文化.对于促进我国民商立法的进一步完善具有重要的启示作用。

关 键 词:合伙渊源  盐业合伙契约  法律例解
文章编号:1672-8580(2006)04-0013-06
收稿时间:2006-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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