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访权与政府信息公开——从我国首例记者起诉政府部门信息不公开案件谈起 |
| |
引用本文: | 陈建云.采访权与政府信息公开——从我国首例记者起诉政府部门信息不公开案件谈起[J].新闻记者,2006(10):70-73. |
| |
作者姓名: | 陈建云 |
| |
作者单位: | 复旦大学新闻学院 |
| |
摘 要: | 2006年4月,上海《解放日报》政法部记者马骋为了对某一新闻事件进行深入采访,向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局传真了采访提纲,该局没有予以答复。随后,他又以挂号信的形式向该局寄送了书面采访提纲,再次遭到拒绝。无奈之下,马骋向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判决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局按照《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向其提供由自己申请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上海市黄浦区法院经过认定,于6月1日正式受理此案。这是国内首例新闻记者起诉政府部门信息不公开的案件。一周后,马骋突然以“放弃对被申请人的采访申请”为由.撤回了诉状。
|
关 键 词: | 《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 新闻记者 政府部门 采访权 《解放日报》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