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要正确使用法律术语(一) |
| |
引用本文: | 王军.写作要正确使用法律术语(一)[J].新闻与写作,2006(7):45-45. |
| |
作者姓名: | 王军 |
| |
作者单位: | 中国传媒大学新闻传播学院传播系 |
| |
摘 要: | 如:“被拘捕时他才知道现在是‘严打’”。这里的‘拘捕’不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术语.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强制措施中也没有拘捕这个词。从字面理解.拘捕是拘留和逮捕,而依据我国刑诉法规定.拘留和逮捕,属于两种不同的强制措施。拘留是指公安机关在紧急情况下.对罪该逮捕的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直接采用的临时限制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逮捕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为防止被告人逃避或阻碍侦查、
|
关 键 词: | 法律术语 写作 强制措施 公安机关 人民检察院 刑事诉讼 字面理解 紧急情况 人身自由 人民法院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