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香港融合教育政策下的教师专业发展
引用本文:余玉珍,尹弘飚.香港融合教育政策下的教师专业发展[J].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6).
作者姓名:余玉珍  尹弘飚
作者单位:香港中文大学教育学院,香港
摘    要:世界愈趋文明进步,人权愈受尊重,教育制度朝向机会均等和公平公义发展,融合教育及全纳教育的诉求亦随之而起。香港的融合教育政策始见于1977年发表的《群策群力协助弱能人士更生》康复政策白皮书,而1990年的《教育统筹委员会第四号报告书》则扩展了“特殊教育需要”的定义,提出需加强主流学校的特殊教育辅导。及至1997年推行“融合教育先导计划”,教育当局落实把原有就读于特殊学校的残障学童融入主流教育。在实施融合教育的背景下,处理不同的特殊教育需要,已不只是特殊学校教师所面对的问题;而要成功落实融合教育,特殊教育教师培训更是教师专业发展中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为让融合教育得以顺利推行,教育当局已先后推出不同形式的在职特教师资培训,并于2007年制定“推行融合教育的五年教师专业发展架构”。然而,仍有不少前线教师及本地研究认为特教培训不足,直接影响了融合教育的实施成效。因此,香港的特殊教育教师发展仍然面临不少困难与挑战。

关 键 词:融合教育  特殊教育  教师专业发展  香港
本文献已被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