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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书法专业教学的若干问题
引用本文:邱振中.关于书法专业教学的若干问题[J].江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0(3).
作者姓名:邱振中
摘    要:一书法的特殊性质及其对书法教学的主要影响任何民族文字的书写都会在使用中提出美化的要求,从而逐渐形成本民族的书法艺术。但是绝大部分民族的书法艺术都属于装饰艺术的范围。只有中国以及受汉民族文化影响较深的一些民族,才使书法超越了装饰阶段,成为一种富有抒情色彩的独立艺术,并且在本民族文化中取得重要地位。中国书法是用毛笔书写汉字,并使其保持丰富表现力的艺术。数千年的历史,使这门艺术积累了大量杰作,在驾驭线及其结构方面积累了丰富的技巧。汉字在发展过程中出现过篆、隶、楷、草、行等字体。早期的篆书有一些具有象形意味,但随着字体的演变,象形意味越来越微弱,以至无复追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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