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论西周土地王室所有制存在的历史正当性
引用本文:刘兴均.论西周土地王室所有制存在的历史正当性[J].中华文化论坛,2001,28(3):46-50.
作者姓名:刘兴均
作者单位:广西师范大学中文系,广西,桂林,541004
摘    要:处在奴隶制向封建制过渡时期的西周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土地私有制,而是天下土地尽归王室所有,诸侯、贵族及平民按其不同等级分配而获得私人占有的份额。这正是马克思所说的“理解东方天国的一把钥匙”。周王朝由其部族的发源发煌到兴兵灭纣,一统天下,多少带有氏族公社的性质,实行土地王室所有的分封制与当时的生产力水平相适应,并起到稳定社会、促进生产向前发展的杠杆作用,因此有它存在的历史正当性。

关 键 词:西周  土地王室所有制  井田制  历史正当性
文章编号:1008-0139(2001)03-0046-05
本文献已被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