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投资公司、风险企业的制度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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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付华民,陈德棉,张玉臣.投资者、投资公司、风险企业的制度安排[J].科学学与科学技术管理,2002,23(4):47-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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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付华民 陈德棉 张玉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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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同济大学投资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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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本文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资助项目(79830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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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风险企业在接受风险资本时,必须与风险投资公司安排其治理结构;同样,风险投资公司在接受投资者的基金托管时,投资者也非常重视风险投资公司的治理结构,文章从三个方面探讨了他们之间的制度安排。首先分析了投资者,投资公司,风险企业三者之间的利益安排,其次着重探讨了投资者,投资公司,风险企业对自身风险的控制,最后设计了一个三方治理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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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风险投资 治理结构 制度安排 风险控制 投资者 投资公司 风险企业 |
文章编号: | 1002-0241(2002)04-0047-04 |
修稿时间: | 2002年1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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