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VTS人员法律责任的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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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红弢.对VTS人员法律责任的探讨[J].黑龙江科技信息,2004(8):120-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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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红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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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根据国际海事组织《VTS指南》的规定,VTS是负责增进船舶交通安全,提高交通效率和保护水域环境的主管机关所实施的任何服务系统。它的范围是从提供简单的信息服务到广泛管理一个港口或水道的交通。本文所称VIS人员系指VIS操作人员即值班人员,不包括设备维修人员和其他后勤保障人员,VIS人员的法律责任是指由于VIS人员向船舶提供了错误的信息、建议或指令,造成了海损事故,则VIS人员是否要负法律责任和负什么法律责任的问题。目前我国对这一问题尚无明确法律规定。笔者对此试作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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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VTS人员 法律责任 船舶交通安全 交通效率 海损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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