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批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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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秋风
,陈利华.新闻批改[J].中国新闻周刊,2003(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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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秋风 陈利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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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农民工子女获平等教育权 上海市草拟了《关于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适龄子女义务教育工作若干意见》,将给予上海农民工子女平等的教育权。这些农民工子女将能与上海市学生享受同等的各种法律赋予的权益,包括教育教学、参加团体组织、担任学生干部,以及评优奖励等方面。在“经济首都”上海,接近400万的外来常住人口当中,农民就占到85%,有325万之众,农民工子女约有32万人属于接受教育的适龄少年儿童。 评注:不要设想这是一种赏赐,再想想,城市的政府还欠农民工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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