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 践行“八荣八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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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陕西省长安一中,江西新干二中,广西南宁第三中学,江西赣州三中,江西省上栗二中,湖北省十堰市东汽一中,南昌市少春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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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3月4日,胡锦涛总书记在看望政协委员时强调,要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坚持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这就是“八荣八耻”。学习了“八荣八耻”,我们应该努力践行“八荣八耻”。对此, 你有什么心得体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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