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档案局废止部分档案工作规范性行政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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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程亚莉.省档案局废止部分档案工作规范性行政文件[J].档案与建设,200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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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程亚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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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最近,省档案局根据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取消第二批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通知》要求,对本局1972年以来制定的包括与有关部门联合制发的规范性、长效性档案工作文件进行了系统清理。共清理文件计62件,经审定,有26件已过时效或被新的规范性文件所替代,有2件需根据当前工作的要求进行修改,有34件继续保留。省档案局废止部分档案工作规范性行政文件@程亚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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