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竞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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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宋磊,赵世意,魏延伟.浅析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竞合[J].现代企业教育,2011(20):115-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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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宋磊 赵世意 魏延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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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新汶矿业集团孙村煤矿,山东新泰,2712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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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所谓竞合,从词义上说,竞者,争也;合者,符合、相符。竞合就是指争相符合。从权利人的角度来看,因不法行为人的行为的多重性,使其具有因多种性质的违法行为而产生的多重请求权,此种现象称为请求权竞合。通常,一方行使请求权与另一方承担责任是不可分割地联系在一起的。从这个意义上,学者有时将责任竞合称为请求权竞合。在民法上,责任竞合具有如下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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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责任竞合 侵权责任 请求权竞合 违约 人的行为 不法行为 违法行为 承担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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