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案例小刘在某电脑公司任职部门经理,因为他的工作业绩比较好,能力强,被另一家单位相中。这家单位承诺给他两倍现在的薪资,并且还有其他很多诱人的条件。小刘很动心,但是他与现在的劳动合同还没有到期。小刘和现在单位人事经理谈的时候,人事经理说如果小刘执意要走,按合同小刘不得不支付“巨额”违约金,那么,这时小刘该怎么办?是去还是留?如果发生了争议,有哪些解决渠道?分析与解答:首先,我们要确定这些违约和违约金是不是合理合法。《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这就确立了劳动者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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