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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宋“书判”变革简论
引用本文:郭东旭,王晓薇.唐宋“书判”变革简论[J].保定学院学报,2015(1):43-48.
作者姓名:郭东旭  王晓薇
作者单位:河北大学 宋史研究中心,河北 保定,071002
摘    要:“书判”作为司法判决文书,是中国古代法律文化中的一种表现形式。在唐宋社会变革中,书判也发生了由拟判向实判、由骈判向散判的转化、由刑事书判向民事书判的发展。书判的这些变化,不仅是书判自身由形式性走向实用性的重要表现,而且是法制成熟的必然结果。

关 键 词:唐宋书判  刑事书判  民事书判  骈判  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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