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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死刑的存废
引用本文:王玮.论死刑的存废[J].学周刊C版,2010(12):20-20.
作者姓名:王玮
作者单位:天津冶金职业技术学院,300400
摘    要:我国拟取消走私文物罪等十三个死刑罪名,体现了我国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立法原则。死刑是对生命权的剥夺,而生命权是一个人最重要的权利,是其他所有权利的基础.作为一项基本权利,应受到宪法的保护.

关 键 词:死刑  制度  生命权  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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