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人民调解工作的“四个”转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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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艳艳,喻普军.宁乡人民调解工作的“四个”转变[J].华章,201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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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艳艳 喻普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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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政教部,湖南 长沙,410131 2. 湖南宁乡县白马桥乡司法所,湖南 宁乡,410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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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湖南省情与决策咨询研究课题项目“和谐社会视野下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研究”(2013BZZ1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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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宁乡县白马桥乡司法所实现了人民调解工作“四个转变”:“一家抓”向“大家抓”转变;“小调解”向“大调解”转变;“被动调解”向“主动驾驭”转变;“小服务”向“大服务”转变。确保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筑起了社会和谐稳定的坚固屏障,促进了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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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人民调解 “四个”转变 和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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