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官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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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方志翔.家庭“官司”[J].新作文,2006(Z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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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方志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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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省宁海县环城西路城南小学六(2)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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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我家就碰到了这样一件难断的事。我家有个不成文的规矩,爸爸和妈妈谁先回家谁烧饭,回来晚的就洗碗。可是这一天,爸爸妈妈同时回来,该谁烧饭呢?就因为这事,在我家引发了一场小小的家庭“官司”。谁是“法官”呢?当然是我喽!这时,爸爸对我眨眨眼,意思是让我帮助他。我想:法官是公正无私的,怎么能讲私情?于是,我也对爸爸眨眨眼,意思是不行。爸爸只好吐了吐舌头。法庭调查开始了。爸爸坐在左边当“原告”,妈妈坐在右边当“被告”。我坐在沙发上郑重宣布:“本庭今天对谁烧饭这件案子进行审理,先由‘原告’发言。”爸爸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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